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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算命会引来灾祸吗,去算命回来发烧浑身疼(小孩算命不好吗)

孩子考上或考不上大学,算命的能算得出来 宝应一些考生家长算命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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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男孩和女孩的伤感故事去算命回来发烧浑身疼求一部言情小说的名字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信宜一老伯的 蛋蛋 变大佐,竟是睾丸肿瘤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算命并不是一种科学方法,其预测结果和解释可能没有科学依据。因此,不应该过分依赖或信任算命师的预测。

另外,发烧和浑身疼痛是身体不适的表现,可能与多种原因有关,如感染、疾病或其他身体问题。建议您及时就医,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和诊断。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症状很严重,建议尽快就医。医生可以对您进行身体检查,评估您的症状和情况,并给出适当的治疗建议。同时,保持充足的休息和饮食,避免过度劳累和饮食不当,也有助于促进身体的恢复。

宫绫《魔幻郎君》

第一章

“哇——”一阵婴儿的哭喊传来,肃静的深宫内院霎时热闹起来,众多太监宫女在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川廊上穿梭,一切只因当今皇上最宠爱的妃子苏妲儿又替他生了个麟儿。这喜讯马上就传到皇上耳里,只见他面露笑容,急急的走进凤仪宫来。

“妲儿,辛苦你了,你为朕一连生下两个壮丁,朕该好好感谢你。你说,要什么赏赐,朕全答应。”皇上抚着爱妃苍白憔悴却不减美丽的容颜,宠溺的笑着。

妲儿挣扎起身,接过产婆手中的婴儿,一双美眸突然涌进泪珠,伏跪在地上不肯抬头。“皇上,臣妾罪该万死,还请皇上恕罪,可怜这甫出生的小婴儿。”

皇上大惊,忙扶住她孱弱的身子。“你这是干什么?妲儿,你明知道无论你有什么要求,朕没有不答应的,何苦如此?”

“不,皇上若不答应臣妾永不伤害这孩子,臣妾愿长跪在此,永不起身。”

妲儿坚决的说,直挺挺的跪在地上,手中仍不停的抚慰着那甫出生的婴孩。

“好好好,朕答应你就是了!唉,真不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朕怎么会加害自己的亲骨肉呢?”皇上亲自扶起仓皇无措的爱妃,温柔的拭去她脸颊上的珠泪。“好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你如此失常,就直说吧!”

妲儿望了望周围的太监宫女,刚张开的芳唇又紧闭了起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皇上立刻明白了她的心意,挥挥手便把他们斥退了。“说吧!到底是什么事,竟严重到使你以为朕会伤害自己的亲骨肉?”

“皇上,您可曾听过狐狸变成人的传说?”妲儿怯生生的开了口。

“怎么没有?朕还听说狐狸变成的人大都是美女俊男。想当年朕把你从代州城郊带回宫时,你那惊为天人的美貌,掀起不少传言,还有人以为你是狐狸变的呢!”皇上那双犀利严肃的双眸因美好的回忆而迷蒙,双手依恋地将佳人搂进怀里。

妲儿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感受这温柔的拥抱后,终于下定决心将皇上推开。“皇上,那些传闻是真的,我就是商纣妲己的后代——狐仙洞第九十八代的掌门人。我母亲苏珍和凡人结合,生下只有一半狐仙血统的我,后来,我凡心大动,跑出狐仙洞游玩,遇到的第一个人类便是皇上。取得族人的谅解后,我与皇上在人世间度过了许多幸福的日子,可是我依然不满足,因为我想为我深爱的男人生养子嗣!我原以为侥幸生下正常的杰儿后,会一直受到老天爷的眷顾,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皇上听得满头雾水,“这怎么可能?爱妃,你是不是太累了,才会衍生出这种幻想?老天哪!你甚至没有狐狸尾巴。”

妲儿被他难得的幽默引得破涕一笑,但立刻又正色道:“当年皇上查不到我的来历,不就是最好的证明?若皇上不信,我还可以施起法术。”只见她纤手一指,一张桃花心木的大桌便凌空而起。

皇上蹙紧了眉头,“好了、好了,朕相信你就是了,快把它放下来,若是伤了你或孩子,那可怎么办?”

妲儿难以置信的望着神色如常的皇上,心想,一般人见到这怪异的景象不是夺门而出就是怒目相向,而他竟平静得一如往常,难道她的丈夫也异于常人?

她嗫嚅的开了口:“难道皇上不怕吗?不认为我们母子是妖怪?”

“妲儿,你是朕的爱妃,而杰儿和这婴儿都是朕的儿子,朕为什么要怕?难道你以为朕会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而停止爱你吗?小妲儿,你早把朕的心掳获住,管你是人也好、是狐也罢,总之,朕是缠上你了,你休想拿这理由来阻止朕爱你。”他捧起她梨花带雨的脸庞,轻柔的细吻落在她脸上、颈间。那不甘被冷落的小婴儿在此时哭了起来,引起两人的注意。

“皇上,这就是臣妾要求您大发慈悲的地方,杰儿完全是个正常的人类,但这孩子却继承了我狐仙的血统。如今他年纪尚小,还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恐会不自觉的变身,双瞳也会逐渐变成紫色,得等他年满十五岁之后,才能在人前隐藏狐的模样。”妲儿咬着惨白的下唇,苦思着如何对皇上说出心中的打算。

皇上岂有体会不出的道理?他抚着她汗湿的长发,“而你想保护他?”

“是的,我希望由我贴身侍女小翠带他回狐仙洞,远离人群,闭关修练,并继承狐仙洞第九十九代掌门之位,待他年满十五岁,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自己了,再接回宫中共享天伦。”妲儿心中自是不忍,但为了狐族,她不惜一切也要护住这一线血脉。

皇上接过孩子,慈爱的瞧着他,心中漾满了父爱,当下便做了决定。“不,也许我们可以成功地瞒住大家。不用把他送到那么远的地方,就让他在僻静的崇庆殿成长吧!相信以朕的能力,绝对可以保护这个孩子。”

不一会儿,寂静的后宫又因皇上这道命令而热闹了起来,崇庆殿马上就被重新布置,皇上赐名为“赵钰”的小皇子也被迎了进去。

妲儿本以为如此便可瞒过宫内的人,不料四年后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还是让这位皇子被送到遥远的代州——狐仙洞所在之处。

※※※

代州城郊比家庄一年一度的杀狐大会热热闹闹的展开了。比言——比家的族长依惯例主持今年的盛会。他曾在朝中任职,官拜左承相,虽然几年前被罢黜返回乡里,可这完全不影响他在族中的威望。因为他不仅是比家庄最聪明的人,也是商纣时有名的贤臣比甘的后代。

比家庄每年一到冬季,就会来上这么一回杀狐大会,于是,每到了天寒地冻的时节,大伙便全员出动,在代州城郊猎捕美丽的狐狸。而且比言下令一律要生擒活捉,然后聚集在比家的祠堂里,血祭狐狸以告慰先祖的英灵。

这天,莫梓欣期待许久的热闹场面终于开始了,年仅八岁的她拢紧了身上的红棉袄,拉紧了脑袋上的小红帽,跌跌撞撞地从大人脚边挤进去,想占个好位置。

她好不容易挤到了前面,张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滴溜溜的四处张望着,幼小的心灵被这盛大的场面完全吸引住了。

“祭典正式开始——”司礼的比族长者中气十足、威仪地喊道,他正为担任这一年一度的盛会要职而兴奋无比,骄傲地昂起下巴不理会众人。

只见两名壮汉从广场右边的大铁笼里提出一只灰白色的大狐狸,它的身体足足有莫梓欣的两倍大。

“这么大的一只狐狸,听说一共派出二十个大汉才制住它,其中好几个人现在还躺在床上呢!”

“看它这么大的身子,只怕已成了精吧……”

围观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莫梓欣的目光却被笼中的另一隅给吸引住了,她不暇思索的挤到铁笼旁边。

在大铁笼的角落站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高傲的伫立着,丝毫不畏惧众人投射而来的目光,反而像尊贵的王者般怒瞪着主祭者比言,双眼闪着奇异的紫色光芒。这双紫眸在梓欣小小的心中投下了无比巨大的震撼,使她不由自主的震了一下。

她好奇地趴在铁笼边,想伸手进去抚摸它雪白美丽的手,那小狐狸却高傲地别过头去,不理会她友谊的手。

“喂,小母狐,你不要不理我嘛,我叫莫梓欣,我们做个好朋友,好吗?”

梓欣以为只有女的才会有好看又美丽的外表,而这小狐狸长得那么漂亮,所以她小小的心灵便认定它是“女”的啦!

天哪,这个小白痴!小狐狸斜睨她一眼,不再理会她。

主祭者比言眯着一双邪气的丹凤眼,注意到这不寻常的小白狐了,而它特殊的紫眸更引起了他的兴趣,于是,他示意手下将这小白狐也一同提过来祭祀。

族中有人为白狐请命,“还是再把它养大一些,留待明年祭典再杀也不迟。”

“不,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它那对紫色的眼睛是狐族之王才有的特征,趁它现在法力不强,我们要把握机会斩草除根,千万不要等它势力坐大了再来后悔。”比言捋着胡须笑着,眼中透出一丝嗜血的兴奋。

哼,瞧不出你这将入土之人还有这等见识,倒让我小觑了你!小白狐在心里不屑的想着。

“族长说得对,宁可错杀一百,也不可放过一个。观古鉴今,此类误国害民的例子太多了,大家可千万不要存有妇人之仁。”一个娇滴滴的声音响起,众人讶异地循声望去,原来是年仅十岁的比桃在说着大道理。

比言的这个小女儿长得标致动人,一看便知是个美人胚子;比言花下大笔银两教导她礼仪规范、琴棋书画,为的就是待她及笄之后,送入宫去选太子妃,若雀屏中选,不但他回朝有望,还能掌揽权势。

为了支持女儿这番大道理,比言亲自动手打开铁笼,抓住白狐的尾巴倒提起来,几撮雪白的狐狸毛轻轻撒落在脑中一片混沌的梓欣身上。

这时,原已挣扎力尽、倒在祭坛上一动也不动的大灰狐,突然直起身子,用尖爪利牙不断地攻击左右家丁,小白狐更是不甘示弱地以利爪朝比言的脸上抓去,留下一道血痕。

“快去拿大鼎来,倒水生火,我要把它们全丢下去煮成狐狸汤。”比言把小白狐重重的摔在地上,愤怒的抹着脸上的血迹。

比桃不甘父亲在族人面前受辱,“唰”地一声,抽出随身软鞭朝小白狐一鞭鞭无情地挥打着,她年纪虽小,手劲倒颇大,雪白的狐狸毛纷纷落在地上,鲜血溅到比桃娇艳的脸上,更激起了她残暴的本性,手上的鞭挥得更起劲了。

小白狐紫色的眼眸中透出了一丝怨恨与愤怒,即使它已全身是血,仍是闷不吭声,不向比家人低头。

另一边,灰色的大狐狸不敌众家丁的拳脚,终于被丢入大鼎中,滚热的沸水顿时将它烫得皮开肉绽,鼎内也传来它凄厉的哀号。梓欣小小的心灵感到莫大的惊骇与不忍,她不由得望向小白狐,只见它已紧紧闭上了那双漂亮的紫色眼眸,奄奄一息的趴在地上不停的喘息,而比桃绝艳的脸上仍带着一抹冷笑,不停的鞭打它。

不行,她一定要想办法救救它才行!梓欣脑中飞快的转着念头,手中紧紧握住那几撮白狐毛,平常那些恶作剧的点子一一浮上心头。不一会儿,她拎起裙摆,往比家庄的主屋跑去。

梓欣边跑边掏出衣内的小荷包,把那漂亮的白狐毛小心的放进去,再掏出几天前爹爹从炼丹炉中取出的“生火石”。原本梓欣的父亲是期望炼出长生不老的金丹,谁知灵药没炼成,反倒炼出了生火用的火石,他只好万分失望将它送给女儿玩。

梓欣毫不费力就烧了比家庄最大、最漂亮的凌云园,火势顺风往后院继续燃烧,她则很努力地朝祠堂奔去。“凌云园失火啦!凌云园失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呀!”手上还拎了个小水桶假装是在帮忙。

比言闻言心中一悸,也顾不得杀狐了,那凌云园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多少珍奇古玩都摆在厅前院内,若真付之一炬那还了得?他心急地催促族人回去救火,众人便七手八脚地四处奔窜,那只小白狐趁着众人慌乱之际,奋力捱到角落,全身乏力地倚在墙边。

梓欣早已注意着它的一举一动了,一见比家庄的人四散,她忙跑到它身边,解开小红袄便要把它搂在怀中;没想到它却全身戒备着,睁着那漂亮的紫眸抗拒她。

“拜托,你别在这紧要关头闹小姐脾气好不好?他们就快要回来了,要是知道这件事是我干的,那我可就惨啦,你不要害我嘛!”

小白狐认出她了——那个把它当成母狐的笨小孩。它放松戒备地任她把自己搂进怀中,耳中尽是她细柔的声音,鼻中全是她干净清爽的气息,但它受的伤实在太重,不一会儿,便在这温暖的怀中晕了过去。

“怎么办?它好象快要死了。”抱着白狐越来越僵冷的身体,梓欣心里慌乱极了,而且它身上的伤口不停的涌出鲜血,好在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不仔细瞧还看不出来,她迈开小小的步伐,直奔城郊的莫家。

莫梓欣抱着小白狐急急地冲入一栋简单的房舍里,一进门,也不管老仆莫忠的问候,便直奔进炼丹房,人参、当归、麝香胡乱抓了一大堆,然后又拉开柜子的第三个暗格,拎走了爹爹从长白山上带回来的一株千年人参。

回到她那间小小的闺房,梓欣温柔地把那棵极像萝卜的东西塞进小白狐的口中。“吃下它吧,多吃一点,这样你就可以好起来,像以前一样啰!这很像萝卜对不对?可是它不是哦,它是千年人参,有起死回生、长生不死之功效,很贵的,爹爹说拿十个梓欣去换也不够呢!”

小白狐这时已醒了过来,它似笑非笑的回望着她,最后还是乖乖的吃下那人参。在它心里可是认为十株千年人参也比不上这救它一命的小姑娘,只是她也太笨了吧,它可是个“男”的o也!

“哈,我就知道你是个识货的好狐狸。你吃了就快睡吧,我去帮你弄一些药来敷在伤口上。这可能会有一点痛,上次我不小心跌伤了膝盖,爹给我敷药时我痛得大叫,你现在伤得那么重,一定比我痛上千百倍,所以你还是快睡吧,睡了就不痛了。要是睡不着,我把你打昏好了。”她说做就做,四下搜寻着适当的棍子或厚重的书本。

小白狐一听,忙闭上双眼,这女孩不但迷糊、啰唆,还有些暴力倾向!天哪,它今天是走了什么运?不过奇怪的是,它内心深处竟然涌上了一丝喜悦…

梓欣好不容易找到一根长短适中的木棒,回头一看,“啊,你睡着了?真是的,害我找了老半天。”

她抛去木棒,取出一堆已磨好的药粉,又加水和成糊状,再慢慢地敷在小白狐身上,用白布条密密的把伤口包起来。她的技术实在不太好,小白狐有好几次都被她弄得痛彻心肺,可它很有骨气,硬是强忍着不吭声,最后,它终于痛得昏厥了过去。

梓欣系上最后一个蝴蝶结,开心的笑了,“哈,大功告成!等你醒来一定会感谢我的,我把你绑得很好看o也!不过,没你原来的样子好看就是了。”

她换下那一身乱糟糟又染满血迹的衣服后,托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真糟糕,那株人参是爹花了大半年的积蓄向人买来的,说是要等到炼丹的那一天,放在炉中增强功效的,现在全喂给它吃了,爹知道不打死她才怪!

她左思右想,然后爬到床底下挖出她所有的宝贝……啊!有了,就是这两文钱,这两个铜板够买一根萝葡了吧!她兴匆匆的掩上房门,准备上街去。

※※※

梓欣把小白狐藏在她的卧房中,比家庄的人找翻了天,谁也没想到是这个小不点把它带走的。她爹莫刚则沉浸在他的“金丹长生不老篇”中,没空理会这古怪的女儿怎么三天没出门;再加上莫夫人已逝,莫家又没有几个仆人,所以都没有人发现梓欣的“朋友”。

这三天来,梓欣不眠不休地照顾着小白狐,每当它发烧嘶吼的时候,她便很有耐心、很温柔的把它搂在怀中,用冷水轻轻擦拭它的身体。她也不知道向来好动、粗鲁的自己怎么会这么有耐心,但她就是不忍见这么美丽的动物就此死去,无论如何,她都要使它恢复健康。

终于,她的苦心没有白费,小白狐的高烧已退,它缓缓张开那双晶莹美丽的紫色眼眸凝视梓欣。

“啊,你终于醒了,千万不要随便移动,免得伤口又裂开了。”她忙接住它扭动的身体,焦急的说着。

小白狐认命地躺在床上,只闭了一下眼表示明白了。

梓欣嘴角扬起一抹可爱的微笑,“这样才乖。哦,你一定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偷些吃的来。对了,我有一样东西给你。”她褪下腕上刻着“梓欣”两字的手炼,挂在小白狐的脚上,“做朋友要有信物,我已经把你的白狐毛收进我的随身小荷包了,所以我也必须给你一个信物。这是我娘去世前为我挂上的,现在转送给你,你不能把它弄丢哦!”她谆谆告诫着。

小白狐好奇又感动的凝望着脚上的手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

梓欣的兴致却是高昂得很,“你收下它就表示要做我的朋友了,以后可不容你反悔哦!嗯,我得给你起个名字才行,但现在,先吃饭要紧。你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她很快地跑出房间,又细心的把门掩上,以免有人不小心发现了她的小秘密。

小白狐缓缓起身,闭目凝神地吐纳,自行疗起伤来。它正是当今的二皇子赵钰,现年十四岁的他尚未能随心所欲地运用法术,就禁不住红尘的引诱,带着随身老仆阿周偷溜出狐仙洞,没想到正好碰上比家的人大肆在山林里捕捉狐狸;他一时走避不及,还来不及变回人身就被逮着,若不是这小姑娘伸出援手,只怕他早已一命呜呼了。

他缓缓吐纳了许久,身体的疼痛逐渐减轻了些,但因伤势过重,还是无法运用法术通知狐族的同伴。他转念一想,待在这小女孩身边似乎也是个挺不错的主意;望着脚上的金炼,它温柔的爱抚那两个小字,“梓欣,好可爱的名字,真是人如其名。”

此时,梓欣正小心翼翼的捧着一碗瘦肉粥进来。“咦,你已经可以起来了啊!正好,来吃点东西吧,这碗粥可是我哀求了好久,陈家婶子才肯在熄火之后又为我煮的,你一定要全部吃完才行。”

赵钰没有异议,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趁着她趋前喂他之时,他闪动着晶莹的紫眸细细打量她。她有一双灵活生动的大眼睛,可爱、微翘的小鼻子底下是张红艳的小嘴,她不算挺美,但就是有一股纯真善良的气息,使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她。

梓欣开心的笑了,赵钰心动的发现她的双眼眯成半月形,使那张俏脸更添几分柔媚。

“太好了,你全喝完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我怕会弄痛你,都不敢睡在床上o也,害得我腰酸背疼的,今天总算可以一起睡了!”

什么?!她要和他一起睡?虽然她只是个小女孩,但他总是个“男人”啊!

大宋礼法甚严,要是让人知道莫家小姐曾和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那她这辈子就休想嫁人了!赵钰不可思议的猛摇着头。

“喂,你很没有同情心o也,你忍心再让我睡桌上吗?这是我的床o也!而且我们都是女生,躺在床上说悄悄话不好吗?过去,过去,我要上来了啦!”不由分说地,她把它挪了进去。

赵钰认命地叹了一口气,反正他这个母狐是当定了,只要她别后悔就好!

咦,她竟然在脱衣服?!这还了得?和她同床又见了她的身子,那他这辈子不都得和她绑在一起了吗?赵钰连忙闭上了双眼,虽然她只有八岁,可礼法不能不顾。

梓欣吹熄了烛火,高兴的搂着白狐温暖的身子,吓得赵钰连大气都不敢吐一下,只能紧闭着双眼任她搂抱。“太棒了,我有一个玩伴了!从小,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们都不愿意跟我玩,嫌我是个野丫头,现在可不同了,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伴。对了,我要给你起什么名字好呢?”

赵钰心中顿时扬起万千柔情,原来她是那么的寂寞,想来她也没上过学堂吧?他暗自发誓,总有一天要把他会的全都教给她。

方才他已大略浏览过他这三天所住的房间,不禁为这里的简陋感到心疼。

这屋里只放些简单的家具,连梳妆台都没有,可见她不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小姐。

从小,他不是身处皇宫就是待在美得超凡的狐仙洞,哪里住过这种简陋的地方,他还真有些不习惯呢!

梓欣欣喜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它的思绪,“有了,既然你有一身雪白的毛,我们又是在下雪的季节遇到的,为了纪念,也为了让你名副其实,我就叫你雪梅好不好?雪梅,多好听的名字,佩服我的聪明吧!”

赵钰一听,差点从床上滚下来。雪梅?!亏她想得出来!唉,堂堂一个狐仙洞传人、当今的二皇子,竟被一个小女孩如此称呼,这事要是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幸好他法力尚未完全恢复,使不出传心术,要不然让族中的人寻来,见到这情景不笑死才怪!

莫刚甫从当铺回来,便听到女儿房中传来清脆的笑声,他颇感好奇,便循声而来一探究竟。

莫家的先祖莫邪也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在战国时代,干将、莫邪两夫妻所铸的利剑削铁如泥,人人争相收购,他们的殉剑精神也一直为后人所传诵,后代子孙更是继承了祖先执着的特性,莫刚自然也不例外。他成天沉浸在炼丹取药、长生不老之说当中,为此散尽家产也在所不惜。

忠厚老实的莫刚虽不曾寄望女儿能如男子般功成名就、光耀门楣,但却十分笃信女儿三岁时,算命先生所说的话——

“这个小女孩一生的际遇非比寻常,她有当皇子妃的命,却也有血光之灾;婚姻会幸福美满,终至白首,但也是灾难重重。最重要的是,她与狐有缘,这是天意。”

瞧,此刻被她抱在怀中的不正是一只白狐吗?他倏地推开了门。“欣儿,你……你手中抱的可是比家最近四处搜寻的小白狐?”

赵钰全身绷紧了,丝毫不敢放松的盯着莫刚。梓欣注意到白狐的不安,忙用小小的手臂护住它。“爹,您别这么大声嘛,都吓到雪梅了!”

“雪梅?!”莫刚一头雾水。

“就是它嘛,您瞧,它是不是很漂亮呢?雪梅是我的朋友,您不可以把它赶走,要不然我就不理爹了。”梓欣机灵地做着小小的威胁。

莫刚双眼一翻,把房门关上后才走进来。“欣儿,你知不知道比家的人不是好惹的啊!若是让他们知道你烧了凌云园,只怕我们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就算有长生不老丹也无济于事。”

梓欣伸伸小舌头,扮了个鬼脸,引得父亲莞尔一笑。“您不说、我不说,雪梅更不会说,有谁会知道?爹,我好不容易有这么一个朋友,您一定要帮帮女儿!”

莫刚闻言心生不忍,脸上原本严厉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算爹说不过你,你总有一大堆的至理……哦,天哪!你喂它吃什么?这可是上好的人参,好几两银子才买得到一钱哪!”他实在心疼极了,不由得瞪向那无辜的小白狐。

赵钰不屑地别过脸去,这种东西在他那里,成千上万地堆在仓库里没人要呢,而这男人竟那么小气,若不是看在他是梓欣父亲的份上,非教他吃点苦头不可。不过,由他不舍的神情看来,他们家可能真的很穷,在他伤势痊愈离去之前,应该可以帮帮他们。一想到伤好便得离去,他的心就像被一根细丝拉扯着,让他痛苦莫名,而且这种感觉一天强似一天,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爹,您别光说我,您自己还不是一样,每次一炼丹,就花大把银子去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还不是都没有成功,也都浪费掉了。”梓欣不服气的嘟着嘴,指责父亲的不是。

“哟,居然教训起我来了,也不想想是我当家还是你当家?!”莫刚揉乱女儿的秀发,她不依的钻进他的怀里撒娇。

“哎呀,我又不是在干什么坏事,我是在救我的好朋友雪梅啊!您不是老教我做人要有爱心,不可以见死不救的吗?我是在奉行爹爹的指示o也!”

“胡闹,真是太胡闹了!我看你是日子过得太闲了,才会想和狐狸做朋友,你不怕将来它会害了你吗?”莫刚摇了摇头,“我看还是派你去看守炼丹房好了,免得你整天嚷着太无聊。”

“不,不,我不要,去炼丹房会更无聊。”梓欣吓得花容失色,她爬下父亲的膝,走到白狐面前好正经的问:“雪梅,你会害我吗?你会害你的好朋友莫梓欣吗?”

赵钰被她纯真的语气震慑住了,过了许久才摇摇头。天哪,他觉得此刻的她好美!一向处在俊男美女不计其数的狐仙洞里,他根本不认为世上会有使他动心的人了,而就在刚才那一瞬间,他蓦然明白了是什么教他心动,是什么使他不急于恢复、不急于返回族人身边,一切都只因为她——莫梓欣,一个已掳获他心的八岁小女孩。

“爹,您瞧,雪梅说不会,它不会害我的。”她一把搂住了赵钰,丝毫没有察觉他心中奇异的情愫。“我好喜欢它,我要把它永远留在身边。”

莫刚叹了一口气,“好吧,谁教我只有你这个女儿呢?不过,你可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让他出现在比家人的面前,尤其是比言,他现在脸上还挂着一道血痕呢,若让他看到了这只白狐,那谁也救不了它了。所以,没事给我好好待在家里看书,别到处乱跑。”

“是的,爹。但您要女儿看什么书呢?总不会是‘道家修养心性之法’吧!”

一听到不能出去玩,梓欣就完全提不起劲来,她没精打彩的随意一问。

“没错。”莫刚得意的笑了,他别的没有,这些书可是收集了一大堆,要多少就有多少。

“哦,我就知道。”梓欣撇了撇嘴,没好气的搂着小白狐倒向床里。

莫刚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跨出门槛,又细心地为“她”们合上门板。

只是,他觉得很奇怪,那白狐明明是公的,怎么会叫雪梅呢?难道梓欣搞错了?唉!都怪她母亲死得早,没人教她这些,不过,她年纪还小嘛,错了就错了!还有,那白狐的紫眸好漂亮啊,该不会是……他想了想,又甩开了这些念头,专心钻研他的长生不老之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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